摘要
2015年1月天津市正式启动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为合作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按法定程序核销后本金损失的50%。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调查研究发现,银行通过建立工作小组、了解企业需求、开发新型产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收到良好效果,新区中小微企业贷款实现较快增长。横向对比研究发现,天津市风险补偿机制覆盖面和补偿比例较高,政策效果明显。与此同时,天津市风险补偿机制在产业导向、社会信用体系应用、风险补偿覆盖范围等方面仍有待完善。
出处
《华北金融》
2015年第11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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