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常进行海洋维权执法活动,对于我国保障海洋权益、化解海洋安全隐患、加强海洋实际管控、应对突发事件,具有突出现实意义。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认和赋予了国家在不同海域享有的权益,也确立了国家保障其海洋权益得以实现和不受侵害的主要权力和方式。我们应准确界定海洋行政执法主要方式的内涵和外延,厘清其在不同海域的适用范围,发挥其维权功能。
出处
《新东方》
2015年第5期18-23,共6页
The New Ori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海上维权执法权限和程序研究"(批准号:15BFX18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