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患者在接受药物治疗过程中因药物引起的纠纷称为药患纠纷。药房的工作量相对较大,而且一般的基层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达不到医务人员人数的8%,稍有不慎非常容易发生药患纠纷。有资料表明在250例医疗事故责任中属于药剂科的有24例,占9.6%[1]。药患纠纷不但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医院的声誉及发展。避免发生药患纠纷,构建和谐的新型药患关系将有利于患者的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药学服务水平。笔者通过处理过我院2010年6月-2015年12月我院发生的药患纠纷,现将我院药患纠纷发生的各种原因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出处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
2015年第29期94-9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Rational Drug 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