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5年6月上海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栏目开播至今,我国专业化的法制电视频道已有11家,相关的法制栏目超过200个。电视法制节目有效地促进了我国普法工作的进行,增强了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法制节目既要符合大众传媒的一般规律,又要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性,因此,只有平衡、完善法制节目监管协调机制,才是协调法制节目创新、推动法制节目市场发展以及法制监管的保证。目前,我国法制节目资源配置能力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出处
《当代电视》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101-101,105,共2页
Contemporary 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