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高校内部优化治理结构、管理重心下移,二级学院将成为重要的"办学"主体,学院层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实施,将为学院的科学发展和学校综合改革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当前,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还存在决策事项界定不科学、决策主体单一,利益相关者参与不足,前期调研论证不足,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可以采取合理确定"三重一大"事项,构建科学的多元决策主体,重视前期的调研论证,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的对策,落实集体决策制度。
出处
《中国农业教育》
2015年第3期78-81,共4页
China Agricultural Education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14年度南京农业大学教育纪检监察研究专项立项与资助项目"高校二级学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研究与实践"(SKJJ201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