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步入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理想之境",首先要对协同主体的角色定位予以明确,即政府是主导协调者、企业是互利双赢者、社会组织是补充共享者、公众是参与实践者,由此,可以有效防止角色越位、角色缺位、角色错位的问题出现。然而,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却遭遇权力机构垄断、市场机制局限、社会组织脆弱和公众参与滞后的"现实之困",为协同主体的角色定位带来了严峻挑战。深入分析协同主体的角色定位和面临困境,其意义在于让各协同主体能够认清各自所处的环境,遵循客观规律,依据自身具备的能力大小、资源多少,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
出处
《社科纵横》
2015年第6期85-89,共5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作者主持的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会协同治理生态环境的运行机制研究--基于韶关创建‘广东绿色生态第一市’的实践与探索"(项目编号:Z201402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