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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检查互认制度——看似合理的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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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许多病人往往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一家医院做的检查,如B超、CT等,将其检查结果拿到同级医院却得不到认可,无奈之下,只得按照医生要求重新检查。但其实早在2006年,原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就曾发布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
作者 马昊楠
出处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5年第9期32-33,共2页 Capital Food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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