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电子商务征税是近几年讨论的热点,本文从税务会计核算主体、税务会计核算基础和税务会计核算内容的角度论述了电商纳税与一般实体企业纳税会计处理的差异,并从收入的确认时点和收入的会计处理角度分析了在货到付款、付款发货、第三方交易平台作担保三种常见交易模式下电商纳税的会计处理方式。
出处
《商业会计》
2015年第6期20-22,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2014年长沙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立项项目"关于电子商务征税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项目指导教师:王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