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过程中,对整顿金融秩序的呼声特别高,社会各界对银行出现的一些非正常现象议论纷纷。我认为社会主义银行作为全国信贷、结算和现金出纳中心,责无旁贷地应该担负起整顿社会的和银行内部金融秩序的双重任务。当前,不正常的金融秩序主要表现在:(1)宏观控制不力,超计划发放贷款。(2)以贷谋私,搞不正之风。(3)结算纪律松弛,拖欠现象严重。(4)现金管理无力,一些企业热心现金交易,宁可担风险,也不愿转帐结算。这些问题造成了金融秩序的混乱和国家银行信誉下降。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认。银行监督松驰,特别是银行内部监督职能不够完善和没有充分发挥,应是主要原因之一。为了整顿金融秩序,从目前我国银行的管理体制来看,应着重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这是因为我国银行都是自上而下的条条管道,垂直领导,开展内审,能发挥业务热、情况明的优势。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89年第6期34-34,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