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务督察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机制,有助于预防整个检察系统的廉政风险。应统一指导思想,设置独立的检务督察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整合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力量,提升内部监督效能;健全廉政风险等级评定,明晰检务督察重点;通过开设网络平台、实现检务公开等举措完善与强化检务督察制度,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等级,纯洁检察队伍,树立检察权威、维护司法公信。
出处
《法治研究》
2014年第11期125-131,共7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作者主持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检察权威研究"(课题编号:GJ2010D0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