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功能导向的不同,所有规则可以分为两类,即控制性规则与促进性规则。控制性规则是以对规制对象行为的控制为导向的规则,促进性规则则是以对规制对象行为的促进与引导为导向的规则。在工业社会中,无论法律规则还是组织规则,都是以控制性规则为基础的,都是通过控制来实施法律与实现组织目标的。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社会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提高,控制性规则出现了失灵的情况,促进性规则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注意。促进性规则预示着人类社会治理的一种全新前景,为当前的治理变革提供了促进性治理的方向。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26-133,共8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研究"(项目号:11&ZD07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政府引导合作:教育部‘2011计划’协同创新体建构中的政府引导研究"(项目号:13YJC810027)的阶段性成果
江苏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基地(南京理工大学)开放基金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