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心理社会及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康复的影响。方法 将 2 0 0例出院精神分裂症病人 ,随机分成干预组 ( 10 0例 )和对照组 ( 10 0例 ) ,干预组接受系统的集体及个别心理社会家庭方面的干预同时使用药物 ,对照组仅用药物维持治疗。研究开始后的 3个月、1年末、2年末对两组进行SDSS和PANSS评分 ,研究结束时统计两组的复发例数。结果 SDSS和PANSS评分 3个月时两组无显著差异 ,1年末两组有显著差异 (P <0 0 5 ) ,2年末有极显著差异 (P <0 0 1)。 2年内两组的复发例数有显著差异 (P <0 0 1)。结论 心理社会及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病人精神症状的好转、社会功能的恢复和复发率的降低具有显著的效果。
出处
《河南医药信息》
2002年第14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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