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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证治验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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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颤证,轻者仅有头摇或手足微颤,重者头部震摇大动,四肢颤抖不止,或有项强,四肢拘急等。临床表现虽同,但其病理不一,兹举验案三则如下: 一、帕金森氏综合症:余某,男,67岁,教师,1988年10月25日初诊。患者于5年前始,蹲下后站起时,步态不稳而朝前跌跌撞撞,去年始,手足发抖,尤以左足明显。市某医院神经内科诊为“帕金森氏综合症”,屡治(用安坦等药)罔效。近月来证添气短,心慌不适,脚底麻木感,大便干结,3—4日一行,全身抖动至后半夜尤甚。遂来院住院诊治,查三大常规、肝功、血脂、血糖、血沉均正常。B超指示前列腺增生,心电图提示:全导联低电压。
作者 胡斌
机构地区 金华市中医院
出处 《浙江中医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55-55,共1页 Journal of Zhejiang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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