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执行商品煤采样国家标准过程中 ,由于需方工作条件限制等原因 ,难以严格操作 ,导致供需双方在具体工作中产生矛盾 ,煤质纠纷增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加强煤炭质量的管理 ,做到煤炭质量与等级相符 ,确保对煤炭质量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 ,促使煤炭采样标准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 ,对目前采用的商品煤采样国家标准中的子样数目和子样质量 ,采样方法、采样单元及商品煤质量抽查等问题提出几点修改意见。
出处
《煤炭科技》
2002年第2期16-17,共2页
Coal Science & Technology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