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学语言与自然语言 (普通语言 )不同 ,可称之为“符号语言”或人工语言 ,二者本质区别之一在于数学语言中“变元”的广泛使用。符号是一个带有“意义”的物质对象 ,是“能指”和“所指”组成的统一体。数学符号指的是 ,用来表示数学中所研究的对象的概念、性质、运算及关系等符号组成的集合。确定一种数学语言 ,就是指确定该数学系统的语言。建构一种数学语言 ,是在我们所论述的个体域(字母表 )中的元素的有限序列经过语义及语法处理 ,组成各种表达式。这些表达式只包含“项”和“公式” ,项是个体的一般形式 。
出处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2年第5期62-64,共3页
Journal of Sichuan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