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存在代理问题和不完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治理问题就将产生。公司治理可以看作是对初始合同中没有特别规定的问题作决定的一种机制。公司治理主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解决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从而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第二,在股权分散的条件下,如何协调所有者之间关系,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不被大股东侵犯;第三,在股东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公司治理的机制包括:董事会结构、股权结构、敌意收购和公司的资本结构。所有这些公司治理的机制都是有效的,但是它们本身也有局限性。
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2002年第4期51-53,57,共4页
Modern Management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