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就洞庭湖平原地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在出让权利时还必须向权利受让方支付每亩 5 0元的耕作补贴费这一经济现象展开经济分析 ,经过农户行为的理性分析———土地资源是否过剩———引入分配机制进行的经济分析这三个步骤的逻辑推导 ,分析得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土地产权的模糊界定和行政手段分配机制。并且文章基于土地产权的明确界定和市场分配机制提出了另一种机制设置。
出处
《南方经济》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52-55,共4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