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信用征信制度是指个人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达到提前消费、投资或经营的制度。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征信制度已经非常成熟。信用作为'声誉抵押品',良好的信用能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人们重视信用这一无形资产,就象重视自身拥有的有形资产一样。而在我国,由于传统经济体制下个人信用是以企业信用为表征,企业产权不清晰,逃废银行债务不良信用习惯已严重阻碍个人信用观念的树立。目前个人信用征信制度除上海等个别城市刚起步外,基本还是空白,个人信用度无法衡量,守信行为的社会价值得不到体现。这一方面影响社会守信、重信氛围的形成,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业务往来中的成本,不利于经济发展。个人信用征信制度建设的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作为一种资源,信用服务作为一种具有巨大增值潜力的商品,蕴含着极具市场开发潜力的商机。
出处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02年第4期17-18,共2页
Ningbo Economy(Finance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