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减持国有股份并重塑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是国企改革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得出:垄断式、寡头式、完全竞争式股权结构无论是从公司治理、经理人员监督与激励等方面都不具备效率上的优势。因此提出:要建立一种具有竞争性的股权结构———即以机构投资者“补位”,以代替国有股退出后的空间、使之成为一种相互制衡的、约束与激励对称的高效率的股权结构。
出处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47-52,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