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手机内容服务正如日中天。用户既可将自己喜爱的音乐作为手机振铃,也可把自己喜爱的画面用作待机时的画面墙纸,对于iAppli、ezplus、J-Sky Java等用Java编写的手机游戏或地图情报等内容,都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使用。以上这些内容大都属于收费服务,需每个月交纳数百日元或者对每首乐曲收取数十日元。手机业务方面的收费与小额收费系统还不完善的因特网不同,它的收费结构十分完善,开展内容提供服务非常容易。内容服务商自身无需准备用户认证及收费结算系统,就可以参与到手机内容服务中去。
出处
《实用无线电》
2001年第6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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