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董事的概念和制度来自美英法系国家。在一般公众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背景可归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政治混乱,越南战争、水门事件及其它的政治、经济丑闻、使人对政治,也包括对大公司失去信心。70年代由于几家公司卷入了向官员行贿等丑闻及一些性质恶劣的不当行为中,法院判决要求公司改变董事会结构,要求董事会必须由大部分外部董事组成。美国证监会为阻止大公司滥用权力,也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革。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出现了很多对公司董事会或管理不信任的法律诉讼案,类似的情况在其它市场经济国家也有发生。如何防止内部人控制及大股东操纵、完善董事会的职能与结构,从而重树投资者的信心,成为全球范围内企业所关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于是,人们开始意识到引入独立董事会制度以强化董事会的职能,确保董事会运作的公正、透明的必要性。因此,就有咨询机构开出了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以强化董事会的职能,确保董事会运作的公正、透明的必要性。因此,就有咨询机构开出了引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咨询报告。在董事会引进独立董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
出处
《上海投资》
2001年第10期49-51,共3页
Shanghai Inves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