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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12月份物价指数作为年物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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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是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经济界的一些同志对现行的年物价指数提出异议,认为它包含上年翘尾因素,不能反映本年年初至年末物价的升降变化。有的同志在指出年物价指数缺陷的同时,还很重视西方国家用12月份物价指数作为年物价指数的方法,以消除上年物价变动的影响。我认为。
作者 吴士勇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50-52,共3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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