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真正的“法治”不可能在封建社会实现。资产阶级将他们的意志体现到国家的法律之中并严格要求依法行事 ,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治理国家的模式“依法治国” ,并使之不断完善 ,对社会进步起了重大作用 ,但有其局限性。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和“依法治国”在吸收以往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使之展现出旺盛生命力 ,并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到极大促进作用。科教兴国充分体现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丰富内涵 ,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进一步丰富。依法治国与科教兴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 ,偏重其一而忽略另一方面 。
出处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1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Liaon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