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股权 ,将产生社会经济管理者职能与国有股权代表者职能的矛盾冲突。在政府坚持其社会经济管理者的传统地位时 ,矛盾的解决必将以损害国有股权利益为终结 ,这就是股份制改造中政企难分的根源所在。为此 ,在政府作为国有股权代表的前提下 ,学界提出了政府分权论、政府弃权论及政府授权论三种观点 ,以控求政企分开的佳径 ,但均难见成效。因而 ,彻底否定政府国有股权代表的资格 ,切断政企难分的源头 。
出处
《北方经贸》
2001年第1期30-32,共3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