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帮助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尽快理解、掌握和运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折旧、修理、处置的会计核算,同时做好2013年1月1日的顺利衔接,笔者结合教学和工作经验对此进行归纳总结,权作抛砖引玉。 固定资产初始确认与计量后,在使用中由于磨损等因素会导致价值贬损。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事业单位可以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为资产的财务管理服务,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出处
《中国经贸》
2013年第22期200-20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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