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于瑕疵商品或明显侵权行为带来的侵害,有一些侵权行为更加“隐性”地存在于我们的身边。这些侵权行为或不能为消费者所认知、或不能及时引起消费者注意、或由于商家的垄断地位而使消费者被迫接受并习以为常。在本期,我们选择电信业作为行业样本进行观察。在垄断程度相对较高的电信业中,我们不难发现诸多“隐性”侵权行为。并且其中的很多“隐性”侵权行为已经长期存在。在发现和预警这些“隐性”侵权行为的同时,更深的思考存在于如何能够切实、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也许,“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才是破除“隐性”侵权行为存在的良方。
出处
《质量与市场》
2014年第5期26-29,共4页
Quality &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