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需要相关教育教学制度的改革创新与之配套,本导制作为一种教育教学制度无疑可以且需要与之配套,为该计划的落实服务。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角度出发,同时也为了化解当前大多高校本导制流于形式的窘境,仅就法学专业实行的本导制而言,需要置于该计划下推进本导制创新,尤其是其定位和模式的创新。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4年第9期44-45,60,共3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
基金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以项目为导向的法学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012-GX-097)
西南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卓越计划’实施背景下法学实践教学的研究与实践”(20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