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福建路不少宗族聚族而居,难免有贫寒族人。不少福建路士人与乡贤受儒家理念与国家政策的影响,拨付义田,建立义庄,使贫寒族人的日常生活有所保障,并资助族人的婚嫁丧葬以及入学、科举等。这种基于土地制度的社会救济制度,有利于这种救济制度持续运行。这也体现了宋代地权制度的变化,也反映出宋代农业社会的特征。
出处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期76-82,共7页
Journal of Min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0YJC770058)
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JA11179S)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专项(SS11022)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重点项目(SS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