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6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将广西东兴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0年9月,中越双方签署《共同推进建立中国广西东兴-越南广宁省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协议》,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成为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的三大标志性项目之一。本文试图从法律角度对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尝试对合作区法律框架的形成和法律运作模式的建立给予建议。
出处
《知识经济》
2014年第12期26-27,共2页
Knowledge Economy
基金
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成长计划之学术成果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YCSW201203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