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贸易中的法律诉讼案也越来越多,其中有许多是西方国家对我产品出口提诉的反倾销案。因此,了解反倾销法有利于我们做到知己知彼,开拓出口业务。目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反倾销法主要分为四个体系:美国、加拿大体系,欧洲共同体体系,北欧体系和澳大利亚体系。其中美国反倾销法和欧共体反倾销法对我向其出口产品的适用较多。因此,下面就欧美两法的异同作一比较、并就如何应用法律来维护我国出口作一分析。一、美欧反倾销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异同 1、实体法随着资本主义国际贸易的发展。
出处
《国际贸易》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44-47,共4页
Inter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