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司法文明是法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开明的统治者、政治家、思想家都极为重视司法。古代司法文明表现为:以人为本是中国古代司法的重心,由此而形成了明德慎罚的司法原则;公平与引律断罪是中国古代司法文明的亮点;执法原情、调解息争;"以五声听狱讼";顺天行罚、顺天理讼;以注释律学指引司法实践;以司法监察防范法官渎职,等等。古代司法文明以深厚而又优秀的法文化为基础,也反映了中华民族历来求实务实、厚德亲伦、和谐和睦的民族精神,对现今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改革、改善司法制度有借鉴意义。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20-30,共11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