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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死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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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不特定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犯罪对象的不确定性,二是危害后果的不确定性,正是这两方面的不确定性导致对公共安全造成侵害的危险。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并不意味着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不具有特定的犯罪对象或目标。一般而言,
作者 罗国良
出处 《人民司法》 2014年第8期34-34,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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