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是现今社会治理的三大支柱。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之一,社会组织能有效弥补政府和市场的缺失。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之际,需要消除阻碍社会组织发展的各种制度弊端,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治理社会的职能。在分析现阶段阻碍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因素的基础上,并通过借鉴广东省的有益改革措施,可以深刻地感受到:要激发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当中的积极作用,除了需要在社会组织与政府间建立一种互动合作模式,实现社会组织的独立以外;还需要改革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和完善社会组织的立法。
出处
《前沿》
2013年第23期159-16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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