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更突出地表现为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性和实践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物质运动是按照其固有的规律发展着的,规律是客观事物的本质所具有的,不是人们给它外加的,因而它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类是否认识到了规律,不管人类是否喜欢它,它都一样客观存在,有条不紊地发挥作用。正如我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家苟子所指出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规律既不能废除,也不能创造。
出处
《福建环境》
2000年第5期34-35,共2页
Fujian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