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矫治的规定还较为原则化。在我国,许多地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主导进行了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与矫治机制改革,通过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术,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评估非羁押措施、不起诉决定、社区矫正等的风险性,同时促使其心理和行为发生积极变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与成年人相比,我国应当建立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专门的、规范的心理辅导与矫治系统,并遵循无偿、自愿、保密的原则。政府根据心理辅导与矫治数量进行财政补贴。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84-92,共9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实证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之一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