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的多元是指在一个社会中除了国家法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非国家法。随着"法律下乡"的不断深入,作为地方性知识的黎族习惯法已被赋予了"现代化"因素,习惯法已不再是村寨治理中的主要规范因子。市场化的浪潮已席卷了黎乡社会,人口的流动性增强、新的社会结构为黎族习惯法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但又与其不断发生着碰撞,只有实现国家法与习惯法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规则之治。
出处
《延边党校学报》
2014年第1期68-70,共3页
Journal of Yanbian Party School
基金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黎族村寨治理法文化研究"(HNSK(QN)13-3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