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扩权强镇"改革以划分县、乡镇行政执法权为重点,赋予乡镇政府适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此项改革是政策推动型改革,改革决策主体缺乏调整县与乡镇政府行政权的权力,主要权力下放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进一步推行"扩权强镇"改革,需要推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合理界定政府、社会、市场三者行为边界,实现省直管县和县管市体制,推进乡镇自治。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75-79,共5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徐继敏主持的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课题"‘省直管县’法治保障研究"(批准号:12BFX03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