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营改增"试点,地方政府应不仅仅局限于试点本身,而是要深刻诠释试点背后的含义。"营改增"试点对地方经济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会增加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和国税部门征收管理的负担,使地方政府缺乏主体税种的预期增强并产生地方税务机构如何走向的忧虑,也会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将制约成本下降等负面效应,一定程度上减少地方财政收入。下一步改革应在试点范围扩大的基础上争取税率的调整权,探索征管机构改革的新举措。地方政府应做好"营改增"试点范围继续扩大的准备,探索财政管理体制的创新。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4-8,共5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地方税体系研究"(13CJY108)阶段性研究成果
安徽省2013年第一批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对科技企业影响研究"(130205304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