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创造出了一系列的工具,按照政府干预程度可以划分为四大系列:自愿性工具、调适性工具、引导性工具和强制性工具。人们选择社会治理工具的深层逻辑,在于社会治理模式影响和决定社会治理工具,即政府管制模式条件下的社会治理以选择引导性工具和强制性工具为主,公民自治模式条件下的社会治理以选择自愿性、调适性工具为主,介于二者之间的混合治理模式条件下的社会治理需要在政府管制工具和公民自愿工具之间寻找平衡点。中国正在进行的社会转型也是一种混合治理模式。但是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社会矛盾凸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等因素的制约,恐怕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仍然要扮演主要角色,而非政府组织则只能居于配属地位,在现实社会治理中我们只能选择政府主导下的公民参与模式。面向未来,中国社会治理一定要向公民自治方向发展,这必然使我国的社会治理工具面临创新的问题。我们需要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创新社会治理工具体系、创新社会治理工具的承担主体。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24-28,共5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