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丁的"公地悲剧"理论引导西方学者们从产权的角度论证温室气体减排的途径,并建议相关法律制度对排放实体所持有的排放额予以财产权确认。中国学者亦论证了排放额用益物权的属性。然而,以静态的财产制度处理动态的大气环境问题,予以确认和保护的财产权不免欠缺稳定性和持续性,并使政府不得不面临财产分配和财产征收是否合法和公允的质疑。并且,大气环境问题的综合性、远期性和国际性,亦决定了以国内财产制度应对大气环境容量问题的不足。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01-110,共10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法律制度研究"(10AFX011)
广东省战略研究院软科学项目"广东碳排放交易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2012RL5050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