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5年颁布的《会计法》经历了1993年和1999年两次修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计法》实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基础环境有较大变化,在实施中表现出一些滞后与不适应,需要研究并加以解决。201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13]37号),将《会计法》的修订列为立法“研究项目”之一。笔者在总结《会计法》实施和分析《会计法》实施环境的基础上,紧扣《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对《会计法》实施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试图为《会计法》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参考。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34-37,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