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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解除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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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2013年1月,李某在与甲公司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又与乙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从事机修工作。同年6月,乙公司因机修任务加重,就劝李某辞去甲公司的工作,以便能更专心在公司工作。李某不同意,乙公司遂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作者 周朝军
出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浙江)》 2013年第11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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