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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尊严地死去是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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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澄清对“尊严死”这一概念的误解,首先要明确两点:一是所谓“尊严死”,指的是医生不再用人为手段延长生命,目的在于减轻患者的痛苦,让其相对舒适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二是“尊严死”并不是无条件放弃,其适用的对象只能是那些治疗无望,而又因过度医疗而身心遭受巨大痛苦的患者。
作者 吴东
出处 《中国卫生人才》 2013年第11期39-39,共1页 China Health Human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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