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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营银行发展问题浅析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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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营银行就是"民有、民营"的、实现"政企分开"并进而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银行。我国一直从未正式开放过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只是鉴于历史原因,目前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存在极少量的民营银行,其总量小,机制活、业绩好。"新36条"允许村镇银行由民间资本"主发起",但尚未落实。当前,"民营"是硬化商业银行预算约束的必要条件;是造就大批金融企业家的必要条件;是提升金融活力、改善金融服务的需要;民营的村镇(社区)银行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迫切需要。当前发展民营银行的基本途径是:落实"新36条",允许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主发起"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允许并鼓励现有的优秀民营城市商业银行加速发展;允许达到二类行标准商业银行及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推行主要经营者的期权激励制度。发展民营银行时,要切实防止"脚踏两条船"和"内斗";并且作为重要配套措施,应当设立省级金融监管机构和存款保险制度。
作者 应宜逊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23-27,共5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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