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针对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政策及其补偿性进行分析,指出矿产资源税费主要是国家作为所有权人的财产权益体现,我国对矿区生态环境补偿和保护环境的力度明显不足,应该尽快调节现行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方式、征收比率。同时,应征收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税(费),以提高我国现有矿产资源税费的生态补偿性。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73-74,共2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基金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矿产资源研究中心重点项目(SCKCZY2013-ZD002)
系统科学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Xq12C13)
四川省杰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育计划项目(2012JQ0049)
四川省软科学计划项目(2013ZR0070)
四川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基地项目)
四川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点项目(2013sc42)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重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四川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13TD0009)"
"成都理工大学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