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关系的调整已逐渐从行政手段转变为法律手段。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并非所有的劳动关系都能够完全遵守法律,因此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而目前法律对于因未签订书面合同、无效合同、双重劳动关系等情形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存在诸多不足,未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修改完善中应当对事实劳动关系保护方面有所涉及,并能够在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13年第5期10-15,共6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