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體"的角度考察"乐",会发现"體"不同则"乐"有别。建基于"礼"和"德"两大维度的《乐记》因其音乐美学论能以通透乐之"體"直达乐之"貌"。体貌亦为风格。因體制乐,则《乐记》之审美风格有四:一是感物层面的审美风格;二是礼制层面的审美风格;三是政教层面的审美风格;四是气象层面的审美风格。《乐记》以"遗音遗味"、"和节有序"两个基本点作为评判音乐风格的审美标准,还以夏商周之乐作为他评判的圭臬。《乐记》之审美风格论,打破以壮美优美为审美风格划分标准的模式,转而建立一种极具儒家色彩且细腻辩证的审美风格标准,这对后世音乐美学思想之发展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出处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CSSCI
2013年第4期143-147,共5页
Journal of Xi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