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有企业分红历史及理论研究现状(一)国有企业分红历史。1.利润独享、分享阶段(1949~1982)。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了国营经济。1949—1978年间,国家一方面向国营企业收取税收,另一方面将国营企业利润基本全部收归国有。尽管在有些时期实行了企业奖励基金制度、超计划留成制、利润留成制等制度,但企业留存只是极少部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式起步,开始打破统收统支的格局,实行放权让利,增强企业活力。1979年下半年开始在部分企业试行利润留成制度,先是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后来改为基数利润留成和增长利润留成。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3期40-42,63,共4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