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刑法保留了大量的无限额罚金刑,原因是无限额罚金刑能够保持刑法的稳定性,具有适用上的灵活性,易于实现预防再犯的目的。当下,更需要关注的是无限额罚金刑司法适用的三个问题:一是明晰无限额罚金刑的性质,二是端正适用无限额罚金刑的态度,三是科学确定同一罪名内不同量刑格间无限额罚金的数额。基于未来的视角,无限额罚金刑应予废止,其主要理由是无限额罚金刑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主义,会导致司法的随意与专横。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80-87,共8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惩治危害食品
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对策研究"〔CLS(2013)C8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