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析侧重于“如何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以区别于普遍侧重于分析公共财政体制“如何运作”。两者的区别是十分明显的,前者把公共财政看成是一种制度安排,后者则把公共财政体制视为一个“既与物”。从制度安排的观点看,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是制度安排的必然逻辑反应,这个必然的逻辑反应就是经济主体怎样运作的机理,也就是制度设计的目标函数。很明显,不同的制度安排就有不同的经济机制,因此,怎样构建问题应该是首要的。
出处
《财贸研究》
2000年第6期19-22,共4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